国际认可论坛IAF

一、 名称:

  中文:国际认可论坛。

  英文:International Accreditation Forum

  二、 成立时间及过程:

  由美国国家标准学会(ANSI)和美国注册机构认可委员会(RAB)联合发起,IAF于1993年8月筹备,1994年1月正式开展工作,1995年6月正式签署国际认可论坛谅解备忘录(IAF/MOU)。

  三、宗旨:

  实现对被认可证书的普遍接受,建立并保持对各互认成员国认可制度的信任,确保认可准则实施的一致性,最终实现一次认可,全球承认。

  四、 性质及总部地址:

  IAF为非政府组织,常设秘书处于澳大利亚。

  五、规模

  国际认可论坛由正式成员和非正式成员两种组成。正式成员有39个:由来自48个国家和地区的50个认可机构组织,他们分别来自:阿根廷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奥地利、比利时、巴西、加拿大、智利、中国、捷克、丹麦、迪拜、埃及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希腊、香港、印度、印度尼西亚、伊朗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日本、朝鲜、韩国、卢森堡、马来西亚、毛里求斯、墨西哥、荷兰、挪威、巴基斯坦、菲律宾、波兰、葡萄牙、罗马尼亚、新加坡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南非、西班牙、瑞典、瑞士、中国台北、泰国、突尼斯、英国、美国。非正式成员有14个:国际独立认证机构(IIOC)、质量体系评定与注册国际网络(IQ-NET)、英国认证机构协会(ABCB)、美洲认证机构独立协会(IAAR)、美国燃器具制造商协会(GAMA)等。目前,有36家机构签署了MLA。

  六、 组织机构及其下设机构:

  国际认可论坛的最高机构是全体大会,全体大会由主席、秘书和各成员机构的代表组成。具体工作由执委会指导下的各委员会及工作组负责。

  七、 组织的工作语言、主要活动:

  工作语言:英语。

  主要活动:管理体系认证、产品认证、人员认证和认可。

  八、 现任组织官员:

  主席:Mr. Takashi Ohtsnbo(日本)

  副主席: Mr. Thomas Facklam(德国)

  九、 我国加入IAF的情况:

  我国自1994年1月起派员参加国际认可论坛的历次会议,1996年6月CNACR签署了IAF/MOU, 1998年CNAB签署了IAF/MOU, 1998年1月CNACR签署了MLA, 1999年CNAB签署了ML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