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-Mark认证介绍
发布时间:2013/4/27来源:湖南认证信息网作者:湖南认证信息网浏览:9393
E标志源于欧洲经济委员会(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, 简称ECE)颁布的法规(Regulation)。目前ECE包括欧洲28个国家,除欧盟成员国外,还包括东欧,南欧等非欧国家。ECE法规是推荐各成员适用,不是强制性标准。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,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。目前从市场需求来看,通常ECE成员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。E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,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。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,是为市场所接受的。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泡,安全玻璃,轮胎,三角警示牌,车用电子产品等。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。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CE成员国的政府部门。
E/e Mark认证也是对欧洲共同市场,对汽车,机车及其它安全零配件产品,燥音及废气等。通过E/e Mark认证产品符合认证要求,授于合格证书。 E/e Mark认证 E/e-Mark标志分为两种形式: 一种是长方形外框;一种是圆形外框。 分别代表不同的含义:长方形外框: 指在车辆停止和行驶状态下,均可正常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产品。
 
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:
E1—德国 E2—法国 E3—意大利 E4—荷兰 E5—瑞典
E6—比利时 E7—匈牙利 E8—捷克 E9—西班牙 E10—南斯拉夫
E11—英国 E12—奥地利 E13—卢森堡 E14—瑞士 E16—挪威
E17—芬兰 E18—丹麦 E19—罗马尼亚 E20—波兰 E21—葡萄牙
E22—俄罗斯 E23—希腊 E25—克罗地亚 E26—斯洛文尼亚 E27—斯洛伐克
E28—白俄罗斯 E29—爱沙尼亚 E31—波黑 E37—土耳其
 
E-Mark认证流程
 
1、 前期咨询
2、 接收申请
3、 厂商签约并准备技术资料
4、 进行测试
5、 首次申请需作工厂检查
6、 测试报告及厂商技术资料送审
7、 欧洲国家交通部门发证
(发证机构可能对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厂检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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